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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许昌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培训评价工作的公告
时间:2025-04-03 17:03:23  来源:   作者:   点击:次  信息发布:技能培训部


许昌技师学院社会培训与评价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职业(工种)

电子商务师、汽车维修工、钳工、电工车工、铣工、育婴员

二、评价(鉴定)等级

三级/高级工

二级/技师

二、申报条件

依据《关于执行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》申报条件的通知》豫职评〔2023]232号文件相关规定。

(一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
1、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

2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,

3、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4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5、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6、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

1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

2、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

3、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

4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

5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、认定方式

理论知识考试技能实操考核综合评审

三、具体报名详情请查看附件



核发:技能培训部 点击数:收藏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