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昌技师学院社会培训与评价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职业(工种)
电子商务师、汽车维修工、钳工、电工、车工、铣工、育婴员。
二、评价(鉴定)等级
三级/高级工
二级/技师
二、申报条件
依据《关于执行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23年版)》申报条件的通知》(豫职评〔2023]232号)文件相关规定。
(一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1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
2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,
3、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4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5、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6、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
1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
2、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
3、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
4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
5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、认定方式
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实操考核、综合评审
三、具体报名详情请查看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