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: 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》精神。自2014年起,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。为开展好“第一个扶贫日”活动,经学院研究决定如下: 一、以“1017,邀您一起”为活动口号,在学院网站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并对我院开展“扶贫日”活动进行跟踪报道,激励学院师生关心贫困地区,关爱贫困群众,支持贫困工作,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 二、在学院内开展“扶贫捐助,贫困助学”捐赠活动,此次捐赠活动实行自愿原则,不提倡捐赠实物。 三、“捐赠”款项的收缴。学院教职工的捐赠各单位负责登记接收,学生的捐赠由各班主任负责接收。各单位接收后,于10月20日前统一交党办。 四、捐赠款项的使用。学院将成立“扶贫助困”领导小组,统一管理捐赠款项的使用,其过程将适时予以公布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
中共许昌技师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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